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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承认,怕软虫的是我,管它是白色的蚕、菜虫、蛆虫、水果虫、还是红色的蚯蚓、马陆或是什么色都有的毛毛虫,我全都怕。
我可以在洗花椰菜和大白菜时,一定要先用盐水泡,等虫浮在水面上了再拿牙签挑掉,还边挑边抖;可以因为在荔枝壳剥开后看到虫,而把那颗荔枝当棒球扔出去;可以因为知道太熟的桃子会长虫,所以只吃切开的桃子,不吃整颗完整的桃子——很多水果太成熟就会长虫,像释迦也是,而且虫是白色的,根本是果肉和虫分不清,所以我不吃释迦,就怕不小心吃到虫。
葡萄藤上是真的有虫的,长得很肥,就像成熟的蚕一样(其实龙眼树的虫更大尾),肚子剖开来就会有汁液,超可怕的,小时候真的被吓过,看到那被切断的虫还会扭动时,我整个人是弹起来的;我也曾经在雨后光脚丫在三合院外跑来跑去,结果踩到出来散步的蚯蚓,哭得像世界末日一样。
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怕那种东西。蟑螂我就不怕,还会在看见蟑螂时冷静地跟在它后面用鞋尖踢它**,要它闪边去(我不喜欢打小强,它会爆浆,那令我觉得恶心);但看见蚯蚓、马陆、什么一堆有的没的软虫时,我就会歇斯底里。
不知道男生是不是天生就爱欺负女生,我家真小弟自从发现他娘的弱点就是虫,他会在发现有疑似可以吓娘的凶手出现时,突然喊一声:“妈咪妈咪,你看这里。”
为娘的我听见儿子甜软的呼唤,当然是马上回头,结果就看他指着草地上蠕动的蚯蚓或是马陆对着我笑,接着当他听见他娘亲的惨叫声,他就可可呵笑得很开心。
或者是他和他双胞哥哥在阅读课外读物,发现书上有娘亲最害怕的图片时,就会故作他有疑问,然后拿着书本跑到我面前,说:“妈咪,我问你哦,你是不是最怕这个?”问完马上把书摊开在我眼前,听到毫无防备的阿娘又惨叫一声,他又呵呵呵。
我始终不明白,他那样吓他娘的用意在哪?很有趣吗?不过欣慰的是,真大弟就显得稳重多了,虽然只比弟弟早出生一分钟,但他从不做这么幼稚的事,甚至是一次我们去旅行时,也不知怎么着我的裤管黏了一只毛毛虫(那是湿地,绕完走出来就发现裤管多了那条伴手礼),我僵着不敢动,又不敢碰它,只是嚷嚷着:“葛格、底迪,马麻脚上有毛毛虫!怎么办?”
真小弟凑近一看,说:“真的有耶!”然后立即跳开;但真大弟镇定地说:“我去叫把拔。”可是把拔还在里面拍照啊,所以我哀怨地对真大弟说:“等把拔过来马麻就吓昏了,你敢抓它吗?”
真大弟瞪着我脚上的虫,说:“我敢!”接着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面纸,抖着小手把虫包住,拿列垃圾桶扔了。
这时候真的深切感受到有儿子真好,不过真大弟虽然不欺负他娘,但会欺负真小弟,就是故念把真小弟组合好的积木拆掉,难道是因为真大弟欺负真小弟,真小弟因此就欺负他娘吗?
必于“土公仔”(以前的说法叫土公仔,现在都称礼仪师)这个工作,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不一样的男主角,所以想了想,就写了个活到三十二岁才有初吻的土公仔男主角。(笑)
现今这社会,十二岁谈恋爱都有了,哪还有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人呢,当然可能真的有,只是应该不多吧。不过写小说的好处就是在这里,我想要有一个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主角,就可以自己创造一个。
这个男主角的职业比较特别,所以我在网络上找了一些影片和文章来了解工作性质。我发现礼仪师的工作真是不容易,换作是我,光是看人死后的样子我都缺乏勇气了,何况还要搬、缝补、洗身、换衣、化妆?所以我觉得礼仪师很伟大,真的真的!
最后,谢谢出版社、编辑、画家老师、还有读者朋友。
先承认,怕软虫的是我,管它是白色的蚕、菜虫、蛆虫、水果虫、还是红色的蚯蚓、马陆或是什么色都有的毛毛虫,我全都怕。
我可以在洗花椰菜和大白菜时,一定要先用盐水泡,等虫浮在水面上了再拿牙签挑掉,还边挑边抖;可以因为在荔枝壳剥开后看到虫,而把那颗荔枝当棒球扔出去;可以因为知道太熟的桃子会长虫,所以只吃切开的桃子,不吃整颗完整的桃子——很多水果太成熟就会长虫,像释迦也是,而且虫是白色的,根本是果肉和虫分不清,所以我不吃释迦,就怕不小心吃到虫。
葡萄藤上是真的有虫的,长得很肥,就像成熟的蚕一样(其实龙眼树的虫更大尾),肚子剖开来就会有汁液,超可怕的,小时候真的被吓过,看到那被切断的虫还会扭动时,我整个人是弹起来的;我也曾经在雨后光脚丫在三合院外跑来跑去,结果踩到出来散步的蚯蚓,哭得像世界末日一样。
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怕那种东西。蟑螂我就不怕,还会在看见蟑螂时冷静地跟在它后面用鞋尖踢它**,要它闪边去(我不喜欢打小强,它会爆浆,那令我觉得恶心);但看见蚯蚓、马陆、什么一堆有的没的软虫时,我就会歇斯底里。
不知道男生是不是天生就爱欺负女生,我家真小弟自从发现他娘的弱点就是虫,他会在发现有疑似可以吓娘的凶手出现时,突然喊一声:“妈咪妈咪,你看这里。”
为娘的我听见儿子甜软的呼唤,当然是马上回头,结果就看他指着草地上蠕动的蚯蚓或是马陆对着我笑,接着当他听见他娘亲的惨叫声,他就可可呵笑得很开心。
或者是他和他双胞哥哥在阅读课外读物,发现书上有娘亲最害怕的图片时,就会故作他有疑问,然后拿着书本跑到我面前,说:“妈咪,我问你哦,你是不是最怕这个?”问完马上把书摊开在我眼前,听到毫无防备的阿娘又惨叫一声,他又呵呵呵。
我始终不明白,他那样吓他娘的用意在哪?很有趣吗?不过欣慰的是,真大弟就显得稳重多了,虽然只比弟弟早出生一分钟,但他从不做这么幼稚的事,甚至是一次我们去旅行时,也不知怎么着我的裤管黏了一只毛毛虫(那是湿地,绕完走出来就发现裤管多了那条伴手礼),我僵着不敢动,又不敢碰它,只是嚷嚷着:“葛格、底迪,马麻脚上有毛毛虫!怎么办?”
真小弟凑近一看,说:“真的有耶!”然后立即跳开;但真大弟镇定地说:“我去叫把拔。”可是把拔还在里面拍照啊,所以我哀怨地对真大弟说:“等把拔过来马麻就吓昏了,你敢抓它吗?”
真大弟瞪着我脚上的虫,说:“我敢!”接着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面纸,抖着小手把虫包住,拿列垃圾桶扔了。
这时候真的深切感受到有儿子真好,不过真大弟虽然不欺负他娘,但会欺负真小弟,就是故念把真小弟组合好的积木拆掉,难道是因为真大弟欺负真小弟,真小弟因此就欺负他娘吗?
必于“土公仔”(以前的说法叫土公仔,现在都称礼仪师)这个工作,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不一样的男主角,所以想了想,就写了个活到三十二岁才有初吻的土公仔男主角。(笑)
现今这社会,十二岁谈恋爱都有了,哪还有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人呢,当然可能真的有,只是应该不多吧。不过写小说的好处就是在这里,我想要有一个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主角,就可以自己创造一个。
这个男主角的职业比较特别,所以我在网络上找了一些影片和文章来了解工作性质。我发现礼仪师的工作真是不容易,换作是我,光是看人死后的样子我都缺乏勇气了,何况还要搬、缝补、洗身、换衣、化妆?所以我觉得礼仪师很伟大,真的真的!
最后,谢谢出版社、编辑、画家老师、还有读者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