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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袁氏听闻秦浩要随军出征的消息,差点当场晕死过去,拉着秦放让他去求文帝收回成命。
秦放叹息道:“当初陛下见天下初定,为了稳固朝局,朝中许多武将功臣都卸了兵权,加以封赏,如今各地时有叛乱,朝中无人可用,不然陛下也不会让凌不疑领兵了,你可曾想过,若是此时上奏不仅会触怒陛下,更会断送儿子的前程!”
“可是,前程与性命相比,又算得了什么?浩儿是我唯一的儿子啊!”秦袁氏哭诉道。
秦放也只能柔声安慰:“以浩儿的资质,将来必成大器,我又何尝不担心?但圣命难违,何况这也是浩儿步入朝堂的一个机遇。”
秦袁氏哭声小了一些,她也知道事关家族兴衰,由不得自己任性。
秦放轻轻拍着妻子的后背,柔声道:“夫人放心,此次浩儿出征,我会调集三百部曲护卫他的安全,浩儿吉人自有天相,不会有事的。”
话是这么说,秦袁氏依旧放心不下,给秦浩收拾了一大堆物品,弄得秦浩有些无语,这是去打仗还是去郊游?
没办法,秦浩只能把秦袁氏带到校场,这时候什么安慰的话,都不如让她看到自己的真实战力来得实在。
在见识了秦浩神乎其神的骑射技艺后,秦袁氏这才稍稍心安,不过还是免不了一阵唠叨,什么战场上刀箭无眼,不要逞能什么的。
秦浩自然是满口答应,反正战场上的情况秦袁氏也看不到。
到了出征那天,文帝亲自来送行,秦浩跟凌不疑身披甲胃的英姿也吸引了许多都城小女娘们的倾慕,来送行的百姓也都夹杂在街道两边,对于他们来说,这些保家卫国的将士是他们安稳生活的守护者。
在经历了前朝戾帝的动荡后,老百姓心里是向着新朝廷的,这边是民心所向。
“开拔,出征!”
随着凌不疑一挥手,大军列队开拔出城。
从都城洛阳到陇西直线距离上千公里,按照古代的行军速度,一天平均可以走60公里,而且中途还要穿越河流、山川,光是行军就要二十多天。
在这段行军路途当中,凌不疑也体会到了带兵的艰难,在军中以强者为尊,凌不疑虽然身份尊贵,但毕竟年少,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,手底下一帮老油子,自然不会买他的账。
凌不疑的手段简单粗暴,直接设了擂台,不服气的全都上擂台比一比,在干翻了十几名军中壮汉后,凌不疑算是有了些许的威信。
不过这还远远不够,当将军可不是只有勇武才行,指挥得当才能让更多士兵活下来,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情况屡见不鲜,凌不疑想要彻底征服这支军队,必须要有至少三次以上的大胜才行。
日常的行军、军纪有凌不疑负责,而秦浩这个偏将则是干起了后勤的活,汉朝的吃食秦浩可是见识过的,就连贵族的食物都让人难以下咽,更何况是军营里。
秦浩吃过一次之后,就下定决心,要改善军队伙食。
军队的主食是小麦,因为这玩意便宜,但是蒸出来的米粒口感是真的差劲,于是秦浩就让人把小麦磨成粉,然后蒸馒头吃,这玩意不仅管饱,而且口感极佳。
经过几天的急行军,士兵们心里多少都有点怨言,但是,当他们吃到香糯可口的馒头时,浑身的疲惫也随之消失,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。
对于这些士兵来说,吃饱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快乐,现在不仅能吃饱,而且还能吃好,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啊。
凌不疑看到馒头的时候也十分惊异,不过他最关心的还是:“军粮够用吗?”
秦浩笑道:“一斤小麦研磨后可以得到10两面粉,但是馒头比小麦管饱,而且还可以掺杂一些野菜、杂粮,粮食消耗反而比平时要少。”
汉朝一斤是十六两,这个出粉率比后世要低得多,主要是工具不太行,用石墨撵出来的比机器粉碎的损耗要高,再加上军粮的小麦是没蜕壳的。
当然,小麦蜕下来的壳秦浩也没有浪费,让火头军养了一些鸡鸭,沿途要是遇到山川河流,还会带着火头军捕鱼、打猎,给军队改善伙食。
于是,原本在军队中最不受待见的火头军,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礼遇,特别是在没五天一次加餐的日子。
“老贾,这锅里炖什么呢?这么香?”
“是啊,我这大老远就闻着味了,哎呀不行了,太香了,赶紧开饭吧。”
火头军老贾得瑟的翘着二郎腿:“嘿嘿,今天秦副将亲自教了一道新菜,野鸡炖山蘑,算你们小子有口福,秦副将说了,这可是都城贵人们都吃不到的佳肴。”
士兵们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,催促道。
“老贾说得这么热闹,你倒是开饭啊,这不是馋我们呢嘛。”
“就是,你看我们都排队这么久了,赶紧开饭吧。”
火头军老贾指了指插在太阳底下的树枝:“这时辰还没到呢,你们是想我挨军法吧?你们这帮老油子,训练的时候不卖力气,吃饭的时候倒是比谁都跑得快。”
“哈哈。”众人一阵哄笑。
终于,随着树枝的阴影到达正下方,老贾这才掀开锅盖,手中大勺一挥:“开饭!”
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军营,士兵们都骚动起来,如果不是军法约束,只怕老贾这锅汤都要被他们端走了。
“老贾瞧你那小气劲,再给来块肉啊,就一块都不够解馋的。”
火头军老贾一瞪眼:“你小子别不识好歹,全军三万人呢,你多一块别人就没有了,再说了你出去打听打听,哪家当兵的能隔三差五吃到肉的,你小子别身在福中不知福。”
“就是,老贾别理他,小兔崽子不识好歹,想当初老子当兵那会儿能有树皮吃就不错了,还有肉吃,这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。”
凌不疑看到这一幕暗暗称奇,原本他还担心这样长期急行军会引发士兵的不满。
没想到秦浩只是改善了一下伙食,就能让士兵们毫无怨言,甚至军中凝聚力也提升了一大截。
而且自从秦浩掌管后勤以来,军中士兵生病的几率也降低了,最让凌不疑觉得神奇的是,明明只是几个很小的举措,像所有人都要把水烧开了喝,不能随地大小便这些,竟然就有如此奇效。
原本二十多天的路程,大军仅仅只用了十六天就抵达了陇西。
此时的陇西已经乱成一团,除了羌人作乱之外,陇西本地自古民风彪悍,一些当地豪族趁机浑水摸鱼。
对此,凌不疑的策略只有一个,那就是——杀!
秦浩也没有反对,乱世当用重典,杀人放火受招安,如果一味的表现仁慈,很容易会让人觉得朝廷柔弱,这次拿到好处了,下次还会继续反叛。
杀人不能解决所有问题,但能解决一大部分问题。
凌不疑对于秦浩的赞同有些诧异,他原本以为一向宽容的秦浩会拿出一番大道理来劝他,甚至已经做好了如何反驳的准备,没想到秦浩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同意了。
面对凌不疑惊疑的目光,秦浩只是澹澹地说了一句:“如若杀一人能救十人,为何不杀?”
羌人的战斗力其实不算太强,他们的优势在于熟悉地形,见到朝廷大军提前抵达,原本围困太原的羌人惊慌失措,队形已经松动。
凌不疑一马当先率领三万大军掩杀过去,只是一个冲锋就击穿了羌人中军。
秦浩带着三百秦家部曲紧随其后,手中朴刀挥舞起来丝毫不输凌不疑,天水郡守见状大喜。
“这二位少年将军是... -->>
秦袁氏听闻秦浩要随军出征的消息,差点当场晕死过去,拉着秦放让他去求文帝收回成命。
秦放叹息道:“当初陛下见天下初定,为了稳固朝局,朝中许多武将功臣都卸了兵权,加以封赏,如今各地时有叛乱,朝中无人可用,不然陛下也不会让凌不疑领兵了,你可曾想过,若是此时上奏不仅会触怒陛下,更会断送儿子的前程!”
“可是,前程与性命相比,又算得了什么?浩儿是我唯一的儿子啊!”秦袁氏哭诉道。
秦放也只能柔声安慰:“以浩儿的资质,将来必成大器,我又何尝不担心?但圣命难违,何况这也是浩儿步入朝堂的一个机遇。”
秦袁氏哭声小了一些,她也知道事关家族兴衰,由不得自己任性。
秦放轻轻拍着妻子的后背,柔声道:“夫人放心,此次浩儿出征,我会调集三百部曲护卫他的安全,浩儿吉人自有天相,不会有事的。”
话是这么说,秦袁氏依旧放心不下,给秦浩收拾了一大堆物品,弄得秦浩有些无语,这是去打仗还是去郊游?
没办法,秦浩只能把秦袁氏带到校场,这时候什么安慰的话,都不如让她看到自己的真实战力来得实在。
在见识了秦浩神乎其神的骑射技艺后,秦袁氏这才稍稍心安,不过还是免不了一阵唠叨,什么战场上刀箭无眼,不要逞能什么的。
秦浩自然是满口答应,反正战场上的情况秦袁氏也看不到。
到了出征那天,文帝亲自来送行,秦浩跟凌不疑身披甲胃的英姿也吸引了许多都城小女娘们的倾慕,来送行的百姓也都夹杂在街道两边,对于他们来说,这些保家卫国的将士是他们安稳生活的守护者。
在经历了前朝戾帝的动荡后,老百姓心里是向着新朝廷的,这边是民心所向。
“开拔,出征!”
随着凌不疑一挥手,大军列队开拔出城。
从都城洛阳到陇西直线距离上千公里,按照古代的行军速度,一天平均可以走60公里,而且中途还要穿越河流、山川,光是行军就要二十多天。
在这段行军路途当中,凌不疑也体会到了带兵的艰难,在军中以强者为尊,凌不疑虽然身份尊贵,但毕竟年少,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,手底下一帮老油子,自然不会买他的账。
凌不疑的手段简单粗暴,直接设了擂台,不服气的全都上擂台比一比,在干翻了十几名军中壮汉后,凌不疑算是有了些许的威信。
不过这还远远不够,当将军可不是只有勇武才行,指挥得当才能让更多士兵活下来,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情况屡见不鲜,凌不疑想要彻底征服这支军队,必须要有至少三次以上的大胜才行。
日常的行军、军纪有凌不疑负责,而秦浩这个偏将则是干起了后勤的活,汉朝的吃食秦浩可是见识过的,就连贵族的食物都让人难以下咽,更何况是军营里。
秦浩吃过一次之后,就下定决心,要改善军队伙食。
军队的主食是小麦,因为这玩意便宜,但是蒸出来的米粒口感是真的差劲,于是秦浩就让人把小麦磨成粉,然后蒸馒头吃,这玩意不仅管饱,而且口感极佳。
经过几天的急行军,士兵们心里多少都有点怨言,但是,当他们吃到香糯可口的馒头时,浑身的疲惫也随之消失,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。
对于这些士兵来说,吃饱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快乐,现在不仅能吃饱,而且还能吃好,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啊。
凌不疑看到馒头的时候也十分惊异,不过他最关心的还是:“军粮够用吗?”
秦浩笑道:“一斤小麦研磨后可以得到10两面粉,但是馒头比小麦管饱,而且还可以掺杂一些野菜、杂粮,粮食消耗反而比平时要少。”
汉朝一斤是十六两,这个出粉率比后世要低得多,主要是工具不太行,用石墨撵出来的比机器粉碎的损耗要高,再加上军粮的小麦是没蜕壳的。
当然,小麦蜕下来的壳秦浩也没有浪费,让火头军养了一些鸡鸭,沿途要是遇到山川河流,还会带着火头军捕鱼、打猎,给军队改善伙食。
于是,原本在军队中最不受待见的火头军,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礼遇,特别是在没五天一次加餐的日子。
“老贾,这锅里炖什么呢?这么香?”
“是啊,我这大老远就闻着味了,哎呀不行了,太香了,赶紧开饭吧。”
火头军老贾得瑟的翘着二郎腿:“嘿嘿,今天秦副将亲自教了一道新菜,野鸡炖山蘑,算你们小子有口福,秦副将说了,这可是都城贵人们都吃不到的佳肴。”
士兵们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,催促道。
“老贾说得这么热闹,你倒是开饭啊,这不是馋我们呢嘛。”
“就是,你看我们都排队这么久了,赶紧开饭吧。”
火头军老贾指了指插在太阳底下的树枝:“这时辰还没到呢,你们是想我挨军法吧?你们这帮老油子,训练的时候不卖力气,吃饭的时候倒是比谁都跑得快。”
“哈哈。”众人一阵哄笑。
终于,随着树枝的阴影到达正下方,老贾这才掀开锅盖,手中大勺一挥:“开饭!”
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军营,士兵们都骚动起来,如果不是军法约束,只怕老贾这锅汤都要被他们端走了。
“老贾瞧你那小气劲,再给来块肉啊,就一块都不够解馋的。”
火头军老贾一瞪眼:“你小子别不识好歹,全军三万人呢,你多一块别人就没有了,再说了你出去打听打听,哪家当兵的能隔三差五吃到肉的,你小子别身在福中不知福。”
“就是,老贾别理他,小兔崽子不识好歹,想当初老子当兵那会儿能有树皮吃就不错了,还有肉吃,这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。”
凌不疑看到这一幕暗暗称奇,原本他还担心这样长期急行军会引发士兵的不满。
没想到秦浩只是改善了一下伙食,就能让士兵们毫无怨言,甚至军中凝聚力也提升了一大截。
而且自从秦浩掌管后勤以来,军中士兵生病的几率也降低了,最让凌不疑觉得神奇的是,明明只是几个很小的举措,像所有人都要把水烧开了喝,不能随地大小便这些,竟然就有如此奇效。
原本二十多天的路程,大军仅仅只用了十六天就抵达了陇西。
此时的陇西已经乱成一团,除了羌人作乱之外,陇西本地自古民风彪悍,一些当地豪族趁机浑水摸鱼。
对此,凌不疑的策略只有一个,那就是——杀!
秦浩也没有反对,乱世当用重典,杀人放火受招安,如果一味的表现仁慈,很容易会让人觉得朝廷柔弱,这次拿到好处了,下次还会继续反叛。
杀人不能解决所有问题,但能解决一大部分问题。
凌不疑对于秦浩的赞同有些诧异,他原本以为一向宽容的秦浩会拿出一番大道理来劝他,甚至已经做好了如何反驳的准备,没想到秦浩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同意了。
面对凌不疑惊疑的目光,秦浩只是澹澹地说了一句:“如若杀一人能救十人,为何不杀?”
羌人的战斗力其实不算太强,他们的优势在于熟悉地形,见到朝廷大军提前抵达,原本围困太原的羌人惊慌失措,队形已经松动。
凌不疑一马当先率领三万大军掩杀过去,只是一个冲锋就击穿了羌人中军。
秦浩带着三百秦家部曲紧随其后,手中朴刀挥舞起来丝毫不输凌不疑,天水郡守见状大喜。
“这二位少年将军是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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