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赶集(上)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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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咯喇!”
一根如手臂粗的圆木被从中劈成两半,各自落到树桩下。商毅又拾了一根圆木,放在木桩上,再度抡斧砍下,而在树桩四周的地上,以经散落了几十根,被劈成两半的圆木。
叶瑶瑱的家里只有一个爷爷叫叶星士,祖孙两人在这小山村里相依为命。因为叶星士会些医术,以给村里的人治病为生。
而自从商毅来到这个小村,就住在叶瑶瑱家里,挑水劈柴这些重活也都甴商毅一个人包干了。和现代人喜欢过夜生活不同,商毅在部队里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,因此每天天不亮就起床,先把木柴劈完,然后去挑水,然后才上山去打猎,到是标准的农耕生活。
“夺!”的一声,商毅将斧头定在木桩上,擦了一把汗。然后将散落的木柴一一拾起,这时才发现,不知什么时候,叶星士以经站在自己身后了。
商毅赶忙直起腰来,道:“叶大爷,您也起来了?”
叶星士面带微笑道:“商毅,这些天来可是多谢你了。天冷了,把衣服穿上,不要着凉了。”
因为是干活,商毅上身只穿了一件短袖汗杉,下身穿着迷彩长裤,现在是九月时候,不过按现代公历计算,应该是十月中旬的时候,也就是入秋了。山东虽然在中国北方,但靠近海洋,是典型的海洋季风气侯,冬秋的气温并不算低。而且商毅是在部队里生活,因此也不觉得冷。不过还是把长袖衣服穿上,道:“叶大爷,您太客气了,要不是您收留我住下,现在我只能露宿街头了。帮您干点活也是应该的。而且干这点活也不累,就当是活动筋骨了。柴劈完了,我马上去挑水。”
叶星士点点头,笑道:“不用了,你昨天挑的水还够用,回去歇一歇吧。今天老成要上镇里去,你也带着瑶瑱一起去吧,我是老了,不想动了,要不然早就想让她出去见见世面,你也正好可以出去看看。”
老成就是成进、成杰兄弟两的老爹,也是村子里唯一养了牲口的人,家里养着一只毛驴,另有一辆大车。这村子里一共只有五十三户人家,绝大多数都是靠打猎,采野果、药材为生,没有种田的,最多只是在村外的水塘边种点小菜。
而这个山村非常偏僻,离最近的镇子都有二十多里山路,住的人也是从各地搬来。只有老成隔十天左右,都会赶车去一趟镇子,帮助村民们将打到的猎物,采集的野果、药材等物变买,而老成还会买一些生活必用回来,再转手买给村民们,赚个过手钱。还有人会托他卖一些自己需要的物品。不过也正因为地方偏僻,所以连官府都懒得上这里来收税,因此居民的生活到是很安逸,到有点像一个世外桃源。
其实商毅早就想走出这个村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只是他既不认路,又没有钱,出去也是白瞎。因此也不得不暂时忍耐。一听说老成今天又要出村上镇,立刻决定这一次一定要跟他一起去看一看,然后好决定自己下一步的打算。
这时叶星士又道:“不过你的这身衣服太奇怪了,镇上的人可不像我们村里好说话,为了少些麻烦,我给你找了我的一件长袍,就放在你屋里,你去试一试,看合不合身。”说完才转身进屋去了。
商毅这才想到,自己这一身迷彩服,还自已留着一个扳寸小平头,在这个时代确实太另类。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,也引起不少人围观,只是后来和村民熟了,也习惯了,如果到了镇子上,还不被人当怪物。叶老头想得到是十分周到,于是点点头,道:“谢谢您叶大爷,我放好柴就去。”
叶星士点点头,道:“我先去向老成说一声,你也准备准备。”
商毅垒好了木柴,才转回到自已房里,果然见在门口挂着一件青色的长杉,还有一顶帽子。虽然商毅比叶老头高了半个头,但古代的长杉都十分宽大,到也穿得下,帽子正好也能遮住自己的一头短发。这才觉得叶老头想得确实很周到。
不辻仔细回他刚才的话,商毅才觉得这老头有些古怪。他说自己“正好可以出去看看”,这是什么意思,莫非早就猜到自己想出这个村子去。商毅在部队也受过与人打交道训练的,但穿越到这里十几天了,和村民们都混熟了,但对叶星士却还有些看不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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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咯喇!”
一根如手臂粗的圆木被从中劈成两半,各自落到树桩下。商毅又拾了一根圆木,放在木桩上,再度抡斧砍下,而在树桩四周的地上,以经散落了几十根,被劈成两半的圆木。
叶瑶瑱的家里只有一个爷爷叫叶星士,祖孙两人在这小山村里相依为命。因为叶星士会些医术,以给村里的人治病为生。
而自从商毅来到这个小村,就住在叶瑶瑱家里,挑水劈柴这些重活也都甴商毅一个人包干了。和现代人喜欢过夜生活不同,商毅在部队里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,因此每天天不亮就起床,先把木柴劈完,然后去挑水,然后才上山去打猎,到是标准的农耕生活。
“夺!”的一声,商毅将斧头定在木桩上,擦了一把汗。然后将散落的木柴一一拾起,这时才发现,不知什么时候,叶星士以经站在自己身后了。
商毅赶忙直起腰来,道:“叶大爷,您也起来了?”
叶星士面带微笑道:“商毅,这些天来可是多谢你了。天冷了,把衣服穿上,不要着凉了。”
因为是干活,商毅上身只穿了一件短袖汗杉,下身穿着迷彩长裤,现在是九月时候,不过按现代公历计算,应该是十月中旬的时候,也就是入秋了。山东虽然在中国北方,但靠近海洋,是典型的海洋季风气侯,冬秋的气温并不算低。而且商毅是在部队里生活,因此也不觉得冷。不过还是把长袖衣服穿上,道:“叶大爷,您太客气了,要不是您收留我住下,现在我只能露宿街头了。帮您干点活也是应该的。而且干这点活也不累,就当是活动筋骨了。柴劈完了,我马上去挑水。”
叶星士点点头,笑道:“不用了,你昨天挑的水还够用,回去歇一歇吧。今天老成要上镇里去,你也带着瑶瑱一起去吧,我是老了,不想动了,要不然早就想让她出去见见世面,你也正好可以出去看看。”
老成就是成进、成杰兄弟两的老爹,也是村子里唯一养了牲口的人,家里养着一只毛驴,另有一辆大车。这村子里一共只有五十三户人家,绝大多数都是靠打猎,采野果、药材为生,没有种田的,最多只是在村外的水塘边种点小菜。
而这个山村非常偏僻,离最近的镇子都有二十多里山路,住的人也是从各地搬来。只有老成隔十天左右,都会赶车去一趟镇子,帮助村民们将打到的猎物,采集的野果、药材等物变买,而老成还会买一些生活必用回来,再转手买给村民们,赚个过手钱。还有人会托他卖一些自己需要的物品。不过也正因为地方偏僻,所以连官府都懒得上这里来收税,因此居民的生活到是很安逸,到有点像一个世外桃源。
其实商毅早就想走出这个村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只是他既不认路,又没有钱,出去也是白瞎。因此也不得不暂时忍耐。一听说老成今天又要出村上镇,立刻决定这一次一定要跟他一起去看一看,然后好决定自己下一步的打算。
这时叶星士又道:“不过你的这身衣服太奇怪了,镇上的人可不像我们村里好说话,为了少些麻烦,我给你找了我的一件长袍,就放在你屋里,你去试一试,看合不合身。”说完才转身进屋去了。
商毅这才想到,自己这一身迷彩服,还自已留着一个扳寸小平头,在这个时代确实太另类。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,也引起不少人围观,只是后来和村民熟了,也习惯了,如果到了镇子上,还不被人当怪物。叶老头想得到是十分周到,于是点点头,道:“谢谢您叶大爷,我放好柴就去。”
叶星士点点头,道:“我先去向老成说一声,你也准备准备。”
商毅垒好了木柴,才转回到自已房里,果然见在门口挂着一件青色的长杉,还有一顶帽子。虽然商毅比叶老头高了半个头,但古代的长杉都十分宽大,到也穿得下,帽子正好也能遮住自己的一头短发。这才觉得叶老头想得确实很周到。
不辻仔细回他刚才的话,商毅才觉得这老头有些古怪。他说自己“正好可以出去看看”,这是什么意思,莫非早就猜到自己想出这个村子去。商毅在部队也受过与人打交道训练的,但穿越到这里十几天了,和村民们都混熟了,但对叶星士却还有些看不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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